通化县人民检察院
工 作 报 告
——2021年1月7日在通化县第十七届
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
通化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孟若萍
各位代表:
现在,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。
2020年,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,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,在县政府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“抓班子、带队伍、强基础、重实效”为总要求,积极落实县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,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为县域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服从服务大局
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属性,
讲政治与抓业务同时同向发力,着力服务保障“六稳”“六保”。
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。强化政治担当,坚决服从县委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统一调度,圆满完成包保小区卡点、“四人一专班”、火车站执勤等联防联控任务,群防群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。强化检察担当,向县看守所、县司法局分别制发加强监区在押人员、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检察建议;印发未成年人疫情防范手册,创作网络“微课堂”,发挥线上线下融合优势,指导中小学生做好疫情防控;制发检察建议27件,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落实“吉祥码”管理措施。强化自身防控,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,引导群众通过来信、电话、视频等方式反映诉求;开通远程提审系统,保障办案安全;配备体温检测仪,指定专人采集健康码,加强对公共区域定时消毒,形成常态管控的工作局面。
主动发挥职能保障作用。履职尽责,服务打好“三大攻坚战”。助力精准脱贫,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,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户,发放救助资金11万元。护航金融安全,认真落实高检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“三号检察建议”,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8件32人,涉案金额1.85亿元,促使涉案投资人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合法权益。保护生态文明,深入开展防治大气污染专项监督,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;办理盗伐滥伐林木、非法采矿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2件46人。助推民营企业发展,严格落实《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》,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,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,为涉案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。
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。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坚持案件办理与释法说理同步开展。打好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收官战,深入开展“六清”行动、涉黑涉恶网络专项整治等工作,建立机制,巩固深化成果,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,严格落实“7日内程序性回复、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”,回复率100%,涉检去省进京访零登记。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,在县电视台开播“点亮花季灯塔”说法栏目,共同推进校园暴力及性侵害预防工作,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二、坚守职能定位,强化法律监督
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、安全、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,做实做细“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。
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。建立“案-件比”工作机制,节约司法资源,减少当事人讼累,保障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优质高效办结,刑事 “案-件比”大幅降至1.27。受理审查批准逮捕90件154人,不批捕38件73人;受理审查起诉191件304人,不起诉36件46人。其中,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2件18人,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。立案监督20件,其中监督立案11件,监督撤案9件。追诉漏犯4人,制发检察建议4件、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。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2.31%,量刑建议采纳率100%,律师见证率100%。抓住刑罚执行监督关键环节,办理了全市首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;对因吞食异物逃避刑罚执行的行为进行精准监督,罪犯及时被收监执行收到良好效果;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0件;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5人、漏管1人,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。
依法开展民事检察工作。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诉讼程序监督并重,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。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8件,其中市院交办案件6件。依法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、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,制发检察建议12件。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,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,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,解除当事人疑惑。通过协助调查取证,支持四棚乡二棚村村民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,维护集体资产权益。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检察与仲裁协作机制,共同维护企业与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依法开展行政检察工作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,补强行政检察工作短板,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7件。加强对行政机关办理非法占用林地、森林资源保护等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决定非诉执行监督,对法律适用错误、行政程序违法等问题,制发检察建议22件。与相关部门签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配合意见,充分发挥行政、司法、律师、人民调解多元化解作用。办理了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决定复议案件,推动行政机关妥善化解行政争议。
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。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,在公益诉讼提质拓面上下功夫。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,提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;制发生态环境、国有资产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件,起诉1件,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环境综合整治,避免国家税收流失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。与相关部门签订办理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协作机制,与县河长制办公室签订协作意见,凝聚公益保护合力。
三、坚持党建引领,加强自身建设
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以党建带队建、以队建促业务,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。
强化机关党建工作。加强政治建设,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,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》,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,落实请示报告制度,向县委常委会汇报2020年党组工作;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重新修订《党组议事规则》,建立《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》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,以开展“解放思想再深入、全面振兴新突破”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,着力弘扬“三种作风”“三种精神”;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,认真完成脱贫攻坚包保任务,我院被评为2017至2019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。
强化队伍业务素能建设。完善司法体制配套改革,建立检察长主抓直管、政治部门抓考评落实、案管部门抓指标科学及管理、业务部门抓指标设计及执行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,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,倒逼司法能力提升;同步强化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,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敏感案件87件,主持公开听证10次。推进全覆盖培训、全岗位练兵,积极参加上级院检察实务讲堂视频培训,开展案例研讨、知识竞赛、文书评比、庭审观摩等活动,常态化利用“检答网”答疑解惑,队伍实战水平得到提高。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省、市检察业务尖子、检察办案能手、检察精英称号。
强化监督制约。注重内部监督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“两个责任”,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,记录填报15次;扎实开展“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”专项整治工作,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促进队伍公正廉洁司法。自觉接受外部监督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律师、相关行政机关等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、公开听证18次、业务数据分析发布会2次,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方式感受公平正义,全力打造阳光检务。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,向市人大调研组汇报了2018年以来抗诉工作开展情况。
回顾一年的工作,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:检察理念还须进一步更新落实,检察业务薄弱环节还须加大力度补强提升。对此,我们将认真研究,加以解决。
2021年,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: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树立大局意识、政治意识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,坚决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,找准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切入点、发力点,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监督和办案业务工作中,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二是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,落实司法为民理念。以《民法典》实施为契机,聚焦短板弱项,树立靶向思维,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水平,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,感受到司法温度。三是持续深化检察改革,夯实检察公信力。抓实“案-件比”质量评价指标机制、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等检察改革措施,提升办案质效,提升队伍素能,打造一支敢于担当、敬业奉献、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。
各位代表,新时代赋予新使命。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是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我们将积极投身“两个大局”,立足新发展阶段,增强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,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。